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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商务职业学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公告

作者:   来源:   日期:2021-12-07 15:01:38

CSWZBB-2021-044
一、项目概述: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川教〔2015〕28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需要,我院重新开展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工作。
二、预算金额:6万元/年(含人员工资、费用、税金、保险及100万以内(含100万)的诉讼及其他专项法律事务服务费等全部费用。超过限额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追加费用要求。
三、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合伙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成立时间应在5年及以上,执业律师30名以上,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依法纳税,证照齐全.
3、有为高校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五年及以上的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需报名,截止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之前直接提供响应文件即可。
 五、服务要求
(一) 中标人主办律师应根据招标人的需求及时到校提供现场服务;中标人应指定专职律师担任现场办公值班律师、专门联系人,负责接收采购人的法律服务需求,随时处理采购人的日常法律咨询事务,并将重大法律服务事项提交法律服务团队处理。
(二)中标人主要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对采购人的日常普通法律事务咨询进行答复,最长时间不超过5小时;若解答问题须采购人提供相关资料的或采购人要求以书面形式答复的,应在收到采购人相关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三)采购人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应在采购人提出要求并提供相关基础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并加盖中标人公章。
(四)代为草拟、审查、修改、制定法律事务文件,审核合同、协议,发布律师声明或发出律师函的,应在采购人提供相关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对于紧急或重要情况需上门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的,中标人保证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安排资深律师及时到位。
(六)中标人所投入的法律顾问要求熟悉行政法律法规、民商法、招投标法、知识产权法等高校管理事务相关法律法规,能熟练草拟、审核合同、参与商务谈判。
(七)中标人应当为采购人提供团队式法律服务,保证为采购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团队是由投标人高级合伙人或业绩卓著特别是有高校法律事务经验的3名及以上的资深律师组成。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备10年以上律师从业经历,具有丰富的高校法律事务经验和业绩;主办律师应具备10年以上律师从业经历,具有服务高校法律事务经验;现场办公(协办)律师,应当具备3年以上律师从业经历,熟悉高校法律相关事务,能够及时衔接双方工作,协助项目负责人、主办律师处理采购人的法律事务。
(八)中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职业道德要求,谨慎履职,能根据招标人要求或随时指示处理其他法律事务。
六、服务范围
(一 )日常法律事务(包含在法律顾问费中的服务)
1.对学校提出的法律问题,随时提供法律咨询,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为学校草拟日常法律事务文书,并对学校制订、签署的日常文书进行法律审查;
3.对学院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投资等,进行法律风险评估与合规性、可行性分析,并根据学校需要提供法律意见书;
4.为学校管理运营中的决策事项进行可行性分析,提出建议并根据需要提供法律意见书;
5.根据学校需要,列席重大会议、提供项目谈判咨询服务,或提供法律意见书;
6.根据学校需要,为学校遇到的各类经济、民事、刑事等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开展纠纷的调解工作;
7.根据学校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
8.根据学校需要,为学校人事、劳动争议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开展纠纷的调解工作;
9.根据学校需要,参与调解、仲裁或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处理;
10.根据学校需要或法律顾问提议,每年对学校教职工、学生开展不低于2次的法律培训,协助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1.安排专门律师定期(每周三)到校集中处理学校事务,为学校教职工、学生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
12.学校要求的其他日常法律事务。
(二)100万以上的诉讼及其他专项法律事务产生的服务。(另行协商、单独计费)
七、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支付当年服务费。
八、 评审方法:
1、综合评分法,
2、综合评分标准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细则 说明
一、服务报价
(20分)
报价
20分
以本次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20分  
二、投标人综合情况(32分) 投标人综合
实力及业绩25分
投标人有5年以上执业年限的专职律师10人(含10人)以下的得1分;5年以上执业年限的专职律师在10-20人(不含20人)得4分;5年以上执业年限的专职律师在20-30人以下(不含30)得7分;5年以上执业年限的专职律师在30人以上(含30人)得10分。 提供有效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并盖公章
投标人社会荣誉情况::
1、属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3分;
2、属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2分;
3、属市、区、县级级优秀律师事务所:1分;
最高不超过5分。
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并盖公章
投标人近5年担任过高校的法律顾问或为高校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每担任过1家/件得1分,最高不超过10分。 提供顾问合同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文件并盖公章
社会公益
3分
投标人热心公益,服务社会、服务民众,关爱高校学生的成长,积极践行社会责任。投标人具有捐资公益、助学、助残、发起或设立公益组织、参与公益活动等彰显其社会责任行为的,每1起得0.6分,最高得3分; 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并盖公章
服务方案
4分
投标人的⑴队伍建设、⑵投标律师特长与对服务事项、⑶对服务的时效性及措施、⑷在本地有无固定办公场所等方面综合考虑,安全满足要求,得4分,每缺一项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  
三、投标人拟派律师综合情况(43分)
 
18分 拟派主办律师:⑴担任过10年及以上(含10年)高校法律顾问得15分;⑵担任过5年高校法律顾问得10分,⑶担任过3年以下得5分;⑷担任过政府、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每担任1家得0.5分,最多3分。本项最高得18分。 提供顾问合同复印件盖公章
15分 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律师执业年限≥15年,得8分;15年>执业年限≥10年的得5分;
2、拟派本项目的主办律师(除项目负责人外)律师执业年限≥15年,得5分;15年>执业年限≥8年,得3分;
3、拟派本项目的律师团队组成人员中,若有投标人高级合伙人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得2分;
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并盖公章
4分 拟派本项目律师有高校诉讼、专项服务案例。有1项得1分,最多得4分。 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并盖公章
6分 对拟派坐班律师/律师助理:具有律师从业资格、执业年限3年(含3年)以上的,得2分,每增加1年加1分,本项最多得6分。 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并盖公章
四、服务承诺(5分) 5分 根据投标人对用户需求中的法律顾问服务要求、日常法律事务等内容提供的服务承诺:包含服务要求内容、服务范围等(共计20小项)全部满足,并提供服务承诺函得5分,每缺一项或不满足,扣0.25分,直到扣完为止。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请于2021年12月14 日下午15:00点前递交投标文件及报价函(所有资料需加盖章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将投标文件及报价函装订成一册装袋密封,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视为无效。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星艺大道188号四川商务职业学院善培楼305室财务资产管理处(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十、采购人名称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四川商务职业学院
2.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028-61935666(郭老师)
3.递交响应文件联系方式:028-61935175(王老师)
4.监督举报电话:028-61935385(纪检监察审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