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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规范并及时报销科研(教研)课题经费的通知
作者:财务资产管理处 来源: 日期:2019-05-13 09:30:08
uploadfile/2019/0513/20190513094236756.doc
uploadfile/2019/0513/20190513094249798.doc
为进一步规范科研(教研)课题经费报销管理,对已结题报销的科研(教研)课题经费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
(教研)课题
经费有效报销时限问题:
1. 2019年7月10日前报销已经结题的各级课题经费,自2019年7月11日起不再报销2019年5月9日之前结题的科研(教研)项目产生的票据。
2.尚未结题项目自科研(教研)课题立项之日(依据立项文件或立项通知书)起至科研(教研)课题结题之日(依据结题文件或结题通知书)后2个月内完成报销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特殊情况除外)。
3.各科研(教研)课题负责人高度重视,按期凭票及时完成课题经费报销工作。
二、在科研
(教研)
经费中报销公务接待费问题:
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须使用公务卡结算,在规定限额内报销。
三、在科研
(教研)
经费中报销差旅费问题:
严格执行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报销时必须提供出差审批单,才能报销交通费、住宿费(附宾客入住账单明细);支付交通费(火车、动车、高铁或飞机等交通工具)、住宿费时,须使用公务卡结算。
四、在科研
(教研)
经费中报销版面费(编审费)问题:
1.在提供版面费(编审费)发票的同时,须提供发表文章刊物的封面、目录以及文章的复印件。
2.一篇文章只能开具一张发票。
五、在科研经费中报销资料费问题:
办公用品费、
资料费发票必须有详细明细,如配套提供明细清单,清单上须加盖发票专用章。
六、其他:
1.所有科研(教研)经费支出,一律凭票报销,报销人应严格遵循学院科研管理规定及相关财务制度。
2.属于四川省省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支出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或转账支出。
3.凡涉及到物资采购的事项,必须填写“四川商务职业学院物资采购验收单”、“四川商务职业学院材料及低值易耗品领用单”。
4. 发票验真承诺书、电子发票报销承诺书。
5. “四川省省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和“劳务费发放表”详见附件(
uploadfile/2019/0513/20190513094236756.doc
;
uploadfile/2019/0513/20190513094249798.doc
)。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财务资产管理处 科研处 教务处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