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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商务职业学院维修材料管理具体操作规程
作者:财务资产管理处 来源:财务资产管理处 日期:2018-01-11 08:52:46
为进一步加强对维修材料采购、验收、报账、领用和下账的管理,按照《四川商务职业学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维修材料管理具体操作规程。
一、维修材料采购
1、维修材料采购由水电维修工作人员向后勤保卫处库房保管报送需求计划,库房保管依据库存情况和需求计划提交维修材料采购申请报告,根据经费审批权限履行审批手续,方可实施采购(特殊紧急情况下可先沟通后补手续),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2、由后勤保卫处牵头,派水电维修一线工作人员参与采购把好材料质量关,会同财务资产管理处、监审处、工会等相关部门市场询价采购。具体实施规定如下:
(1)采购金额2000元以下且单价1000元以下的维修材料,由后勤保卫处双人办理(其中一人为水电维修一线工作人员);
(2)釆购金额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且单价1000元以下的维修材料,由后勤保卫处和财务资产管理处双部门办理;
(3)釆购金额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及单价1000元以上的维修材料,由后勤保卫处、财务资产管理处和监审处三部门办理;
(4)釆购金额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维修材料,由后勤保卫处、财务资产管理处、监审处和工会四部门办理。
3、材料釆购入库,由后勤保卫处水电维修工作人员和库房保管、财务资产管理处资产工作人员和监审处三部门完成验收(填写"四川商务职业学院物资采购验收单")。
二、维修材料报账
完成材料采购验收手续后,即可办理报账手续,财务部门账务处理列“材料”科目入账,待材料领用后下账。
三、维修材料领用及下账
1、水电维修工作人员到库房保管处领取维修材料,将维修材料耗用部门签字确认的维修派工单(或材料耗用单)交到库房保管处保管。
2、由后勤保卫处库房保管会同财务资产管理处资产工作人员依据维修派工单(或材料耗用单)对维修材料耗用进行统计并复核,维修材料耗用统计表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履行审批手续据以下账,维修派工单(材料耗用单)原件由后勤保卫处库房保管负责留存备查。